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聚情缘餐饮饭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立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8MA1BNTW15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镇大八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梅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查,当事人后厨厨房操作台面、储物柜内,现场发现待使用的过期调味品、食品原料共计2种(1、“凤球唛”番茄沙司2罐,生产厂家:江苏泗阳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2月3日保质期15个月,到期日期2026年3月3日;2、“海南黄灯笼”辣椒酱1瓶,生产厂家:海南源之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到期日期2025年10月16日)上述产品均已超过外包装标注的保质期。当事人于2025年1月10日,从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双合盛超市以25元/罐购进“凤球唛”番茄沙司2罐,以18元/瓶购进“海南黄灯笼”辣椒酱1瓶。由于当事人疏忽大意,家里有农活,地处农村客人少,平时家里就一个人(婚姻离异),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其中购进的食品原料“凤球唛”番茄沙司共进了2罐,剩余2罐完整未开封,并未使用;“海南黄灯笼”辣椒酱使用了一部分,是最近家里找人干活做的面条用来做调料了,都是自己家里人食用,未收取费用。至案发时止,未收到家人食用面条后身体不适反应,当事人所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货值金额以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凤球唛”番茄沙司2罐、“海南黄灯笼”辣椒酱1瓶;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