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默勒家家惠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水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222MACTN7DTX0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默勒镇新城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祁连市监处罚〔2025〕11号
2025年3月12日默勒市监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祁连默勒家家惠生鲜超市销售超保质期食品问题,当事人涉嫌销售超保质期食品,构成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该店涉嫌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2025年3月12日,默勒市监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了现场笔录,查出松茸辣椒酱1件共12瓶,黄花菜牛肉酱进了1件共12瓶,酸菜牛肉酱进了1件共12瓶,清蒸梅干菜进了1件共12瓶,哈得棒酸辣脆笋4件共48瓶,青檬玉子豆腐进了1件共48个,羊肉卷、雪花肥牛卷5包,共10包,大黄米小小汤圆、花生汤圆各5包,均已过期。3月13日经主管局长批准立案,3月13日对该店负责人李水灵进行了调查询问,负责人称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没有及时检查超保质期食品,没有尽到主体责任,通过这次事件我已经吸取教训,希望贵局给于从轻处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现象。综上所述当事人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该店构成销售超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的责任。
1.没收涉案食品松茸辣椒酱1件共12瓶,黄花菜牛肉酱进了1件共12瓶,酸菜牛肉酱进了1件共12瓶,清蒸梅干菜进了1件共12瓶,哈得棒酸辣脆笋4件共48瓶,青檬玉子豆腐进了1件共48个,羊肉卷、雪花肥牛卷5包,共10包,大黄米小小汤圆、花生汤圆各5包(货值金额953.6元);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3.责令整改;
2000.00元
祁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