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岑城太阳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芬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481MA5LHCWR5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岑溪市沿江三路(汇洋岭顶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29
(2020)鲁0211民初18476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
岑溪市岑城太阳酒店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4
2020-09-28
(2020)鲁0211民初18476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与岑溪市岑城太阳酒店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岑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2023年8月21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岑溪市沿江三路(汇洋岭顶处)的岑溪市岑城太阳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安排专人值班且未持有国家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我大队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3〕第0074号)责令该场所于 2023年10月6日前改正;2023年10月9日,我大队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安排专人值班且未持有国家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的问题逾期未改。
2023年8月21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岑溪市沿江三路(汇洋岭顶处)的岑溪市岑城太阳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安排专人值班且未持有国家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我大队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3〕第0074号)责令该场所于 2023年10月6日前改正;2023年10月9日,我大队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安排专人值班且未持有国家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的问题逾期未改。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2023年8月21日检查现场照片、录音录像、《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38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2023〕第0074号);2023年10月9日检查现场照片、录音录像、《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3〕第0453号);
(二)2023年10月18日询问笔录;
(三)2023年10月18日作出拟对岑溪市岑城太阳酒店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我大队于2023年10月18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以上事实,有我大队2023年10月18日《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为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请当事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履行处罚决定的罚没款凭证交至我大队,我大队对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进行登记。
3000.00元
岑溪公安消防大队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