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大鱼海上棠海鲜小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7MA1BBKWW9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高新区新村纬二路批发市场5号楼一层2号、地下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4]544号
经调查,大庆高新区大鱼海上棠小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2024年7月10日至7月13日在店内制售生食、冷食类食品销售(含有三文鱼刺身、捞汁海鲜全家福和海棠大拌菜),构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法定主体资格;
2.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项许可情况;
3.王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及被委托人身份情况;
4.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菜单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现场情况;
5.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龙凤市监强制〔2024〕90号),证明当事人经营生食类食品制售(三文鱼刺身)情况;
6.现场笔录2份、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情况;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大庆市局高新执法分局
2024-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