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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彦泽安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伟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4MAK3KYTH1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王集镇田畈村七组5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城市监处罚〔2026〕155号
?经查,宜城市彦泽安药房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彦泽安大药房官方旗舰店销售的“海昆肾喜胶囊”、“金水宝片”、“百令胶囊”、“胃复春胶囊”、“弥可保甲钴铵片”5种药品是从一上门推销药品的业务员手中购进的,现金交易支付、手写单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药品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身份信息及票据证明,其购货数量及价格均无法查证。 另查明,当事人在京东商城上于2026年1月27日销售“海昆肾喜胶囊”共3大盒,销售总金额564元;2026年1月29日分别销售“金水宝片”2盒,销售总金额118元;销售“百令胶囊”1盒,销售金额60元;2026年1月22日销售“胃复春胶囊”1盒,销售金额61.5元;2026年2月6日销售“弥可保甲钻铵片”1盒,销售金额109元。 在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将以上药品从京东商城进行下架处理,药房已停业关闭,京东商城彦泽安大药房官方旗舰店已退出网络销售平台。 本案中涉案药品货值金额912.5元,违法所得912.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及《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之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12.5元; 2.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合计10912.5元。
10000.00元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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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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