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欣宇智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庆智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6HU81EXC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水南路11号中山大厦B座13层2号[大南社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5]05008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院于人民法院2023年9月5日作出(2023)黔 0102 刑初 765 号刑事判决书,查明:2019 年 7 月,被告人王庆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黄作忠(另处)的介绍下将用自己身份信息注册的贵州欣宇智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盛启光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盛通联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三家营业执照及贵州欣宇智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盛启光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卖给梁登云(另处),王庆智因此获利 3000 元。2022 年 10 月 19日王庆智到公安机关自首。2023年8月29日,被告人王庆智在法院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南检行公立〔2024〕38号)、《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2023)黔 0102 刑初 765 号刑事判决书》,证明当事人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事实;
2.现场检查图片两张、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当事人公司经营迹象的事实;
以上证据及笔录均由本局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并由办案人员、当事人及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认可,证据之间相互印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