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勏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健名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金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MA0MX4UN7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明珠市场东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市监发市监处罚〔2024〕11号
内蒙古西部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健名药店对未明码标价销售部分药品这一事实供认不讳,此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属于未明码标价销售部分药品的违法行为。
内蒙古西部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健名药店对未明码标价销售部分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元
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