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森策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绿章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2MA7JNGRC6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1058号(香榭国际)3幢70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人社监罚字〔2024〕3号
2024年2月以来,本机关接到陈高孙等493名农民工反映你公司劳务分包的石城县未来科技教育文化城建设项目拖欠2023年3月份至2024年1月份期间工资约11922205.5元。于2024年4月8日,本机关向江西森策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石人社监令字〔2024〕17号),限江西森策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前改正。截止2024年4月22日,总承包代江西森策建设有限公司只履行支付了田仁汉等43人工资283164.25元,还剩余陈高孙等450人2023年3月份至2024年1月份期间工资11893889.25元未履行按月依据农民工完成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付给施工总承包公司审核及未履行支付的行为。本机关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下达了(石人社监听告字〔2024〕7号)《听证告知书》(石人社监罚告字〔2024〕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截止2024年4月28日,江西森策建设有限公司仍未履行按月依据农民工完成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付给施工总承包公司审核及未履行支付的义务。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对江西森策建设有限公司拒不执行本机关作出的(石人社监令字〔2024〕17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0000.00元
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