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绍兴润泰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琳婷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7KJ55W94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胜利东路386号(绍兴世茂广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9
(2024)浙0602民初65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尹*
绍兴润泰超市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5﹞48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6月12日,本局收到检验报告显示被处罚人绍兴润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儿童遮阳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儿童遮阳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儿童遮阳镜,并处理如下:1、没收不合格的儿童遮阳镜2副;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16元;3、罚款人民币539.84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儿童遮阳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儿童遮阳镜,并处理如下:1、没收不合格的儿童遮阳镜2副;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16元;3、罚款人民币539.84元。
539.84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2
绍越市监处罚﹝2023﹞320号
主要违法事实:一、当事人所售蔬菜干的保质期为2023年5月7日,但2023年5月8日,消费者发现该商品仍在柜台上售卖。因当事人对收银系统进行了预警设置(适用散装食品),消费者在付款过程中并未成功,故该笔订单实际并未成立。同时,也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曾售卖过过期食品的行为。二、当事人在所售产品包装标签上标写“万年青(W),配料:菜芯、食用盐”,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上标签内容为“混合菜干(W),配料:脱水高丽菜脱水胡萝卜脱水万年青”,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标签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法事实不存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报告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二、针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1.52元;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500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