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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欣福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梅桂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587968677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一号关山春晓芝麻街605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38号
根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涉案产品“瑞舒伐他汀钙片”认定意见的函》(渝药监函〔2025〕370号),批号为2312A66的涉案产品瑞舒伐他汀钙片(国内分包装企业为“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剂型为“片剂”)不是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认定涉案产品为假药。2025年12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产品,现场查询当事人电脑内涉案批次产品进销存记录,显示当事人于2025年2月15日入库5盒涉案批次产品,并于2025年2月23日售卖2盒上述涉案产品、2月25日售卖1盒上述涉案产品、2月27日售卖1盒上述涉案产品、2月28日售卖1盒上述涉案产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11日通过药师帮APP从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5盒涉案产品“瑞舒伐他汀钙片”,购进单价为135.37元/盒,购进总价为676.85元。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供货商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检验报告、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等资料。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23日-2025年2月28日期间售出涉案产品共5盒,涉案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销售单价为149元/盒,销售总价为745元。
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745元。
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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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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