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天佑白癜风研究院(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春杰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110772494027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商办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处罚〔2025〕193号
经查实:1.2004年2月14日,北京大学取得第3255475号“北大”文字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第44类医疗诊所、疗养院、医院等,该注册商标在专用权期限内,北京大学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2.合肥北大白癜风研究院营业执照主体名称已于2025年7月29日更名为当事人,营业执照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投资人等其它信息均未变更;3.当事人在其大厅玻璃门、楼梯、电梯间电子屏、护理规范牌、治疗档案、方便袋、网站(网址0551bdfyy.com)使用“原「北大」医院品牌升级”、“老牌北大”,“北大老牌”、“北大新闻”、“北大专家”、“北大技术”、“北大公益”、“合肥北大”等字样(以下简称“涉案标识”);4.涉案标识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当事人经营范围与涉案商标核定服务构成相同服务,且北京大学也未授权当事人使用涉案商标,可以认定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涉案标识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5.当事人经营额与其使用涉案标识的侵权行为非唯一对应关系,无法通过当事人使用涉案标识的侵权行为计算其违法经营额,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十五条“根据上述规定均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按照没有违法经营额处理。”之规定,认定当事人没有违法经营额;6.2017年3月15日,当事人与合肥京港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网站技术支持合作协议》,由该公司为当事人提供网站维护和网站内容填充等服务支持。当年4月15日,当事人制作《远离白魔,不做白斑少年》和《都市少女抗白历程》两篇文章,由该公司上传至当事人的自有官网(http://www.120hfyy.com/)“首页”→“复色案例”版块,属于发布商业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为涉案广告的广告主,合肥京港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为广告经营者;7.当事人按照《网站技术支持合作协议》,分四项支付给合肥京港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运维费用,每项1.5万元/年,一年费用合计6万元,其中,上传案涉软文属于网站内容填充项,费用1.5万元/年。本局认定,案涉广告费为1.5万元;8.经查,上述两篇软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远离白魔,不做白斑少年》阐述的是(一名21岁的男性白癜风患者陈某),经过当事人的治疗后,白斑很快恢复的情况;《都市少女抗白历程》通篇介绍的是一名女性白癜风患者某燕,经过当事人的治疗后,白斑逐渐消退,最后复色痊愈。且当事人未与这两位病人签订代言协议;(2)《远离白魔,不做白斑少年》在篇末还介绍了美国Xtrac308nm极速全激光诊疗系统治疗白癜风病具有6个方面的优势:①见效快:一次照射后24-48小时即可见效。②疗程短:一个疗程即可基本康复,传统疗法疗程均在2至数年不等。③费用低:308激光从治疗至痊愈时间有限,全程治疗可以轻松享有。④抗复发:愈后不易复发是308激光区别于传统治疗的亮点之一。⑤更安全:传统疗法有致皮肤肿瘤的危险,308激光只治病不伤皮肤。⑥特便捷:接受308准分子激光治疗,照射前无需过多准备,正式照射轻松20秒即可。2025年9月18日,当事人删除了在自有网站发布的上述案涉相关软文
1;罚款伍万元。
50000.00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