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平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桂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722MA1Y2LXD45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99号瓯龙世纪城.东港湾37-12-1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169号
现已查明:2026年2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东海县平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药品经营质量检查。在该大药房进门第二排药品货架上查见待售药品“灵芝孢子粉”已超过有效期。这1种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外包装标示:“灵芝孢子粉,中药饮片,规格:3克/袋x30袋/盒,功能与主治:补气安神,止喘平喘,健脾和胃。药品生产许可证:赣20201001,药品GMP证书:JX20191012,有效期:36个月,产品批号:20221201,生产日期:2022年12月04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03日,企业名称:樟树市仁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药都医药物流园科技路”等字样。该药品共购进2盒,是以34.9元/盒的价格从樟树市仁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后,通过零售的方式以60元/盒的标价销售给附近市民使用。至贵局检查时,还剩1盒没有销售被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该批2盒药品货值金额共计:120元。至被检查时共销售1盒,获利25.1元。本局检查后,当事人大药房已组织人员对所有药品进行了一次清理,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因药品销售、使用登记记录不全加之时间太长,不清楚上述药品销售给了谁。目前,未接到在大药房购药使用产生不适和不良反映的情况。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之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扣押的“灵芝孢子粉”1盒;
二、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