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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园食品(江苏)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玉海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81MACWNM169G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兴化市兴东镇西鲍村窦泊工业园区600-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6〕87号
千味园食品(江苏)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购进“白胡椒粒”用于加工调味料产品。依据2025年10月27日《投料记录及关键控制点记录》,当事人投放白胡椒粒20公斤、大米10.8公斤混合生产“白胡椒粉”制品,产品标签标注为“白胡椒粉”。依据2025年11月6日《送货单》,共生产“白胡椒粉”制品140瓶(规格208克/瓶),销售给兴化市大垛盛家王某,共计1106元。2026年1月7日,经询问当事人得知,工作人员在包装产品时,未进行仔细审查,领错产品标签,出厂检验时也未进行认真审核,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因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胡椒粉”,于2025年12月15日送达了兴市监责改﹝2025﹞041226号《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时召回已销售的商品;2026年1月7日送达的兴市监强制﹝2026﹞040107号《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已召回的79瓶“白胡椒粉”进行现场扣押;因案件未能按时办结,我局于2026年2月6日,送达了兴市监延强〔2026〕040107号《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于2026年3月6日,送达了兴市监解强〔2026〕040107号《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对予以扣押的“白胡椒粉”解除扣押,并由我局进行保存。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8000元、没收金额为:92元
8000.00元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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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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