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灵幻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赫曼路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MAE64B093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655号院内主楼二楼B11-1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税稽罚(2025)109号
(一)提供虚假资料注册成立公司,现已无法联系 检查人员多次拨打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电话,该电话无人接听或不存在。实地核查你单位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655号院内主楼二楼B11-13,该地址相关人员陈述:该院内无B11-13号房间。 你单位2024年11月19日开业至今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2025年3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认定你单位为走逃失联户。 (二)短期内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不匹配 2024年11月26日你单位从新疆星智明净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1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268,141.59元,税额合计34,858.41元,价税合计303,000.00元;该发票已于2024年12月9日做冲红处理。检查人员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查询到,新疆星智明净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灵幻供应链有限公司开业时间几乎一致,开业至今未进行过纳税申报,且上游企业已被列为非正常企业,上下游发票均做冲红处理。 你单位2024年11月28日向北京圆梦福祥商贸中心开具14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 6,649,055.64元,税额合计864,377.24元,价税合计7,513,432.88元。你单位2024年11月28日将发票号码为72626904的发票价税合计为1,835,820元红字负数票冲红,即你单位共计向北京圆梦福祥商贸中心(个人独资)开具13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24,436.17元,税额653,176.71元,价税合计5,677,612.88元。 你单位2024年11月28日向新疆保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具2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246520000000,发票号码:72473183、72473296,金额715,044.24元,税额92,955.76元,价税合计808,000元。 (三)使用虚假账户信息 检查人员通过金税三期征收管理系统中,未查询到你单位备案的银行开户信息,根据你单位开具发票票面信息中反映的开户行及账号,经查询无此账号。 综上,你单位存在虚假注册、短期内取得和开具发票后走逃失联、使用虚假账户信息的情形,符合空壳公司特征。2024年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取得和对外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金额5,739,480.41元,税额746,132.47元,价税合
其他违法
33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7-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