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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镇刘盛彬中医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盛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400MA19W69A7N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1委4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东山市监处罚〔2025〕18号
新华镇刘盛彬中医诊所持有《营业执照》、《中医诊所备案证》等,经营资质齐全。当事人在2024年10月14日购买了10盒华成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每盒16元,2025年9月15日购买了4盒珞亚山川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每盒47元,当事人购买的时候只是按照随货同行单核对的数量、生产批号和有效期,在手机上查看了供应商资质,没有留存纸质版的,并不知道还需要做登记。 截至案发时当事人仍不能提供上述两种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记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
2025-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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