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建党注册资本:69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36656609516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双城市承旭路兴城宾馆东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9
(2025)黑0113民初685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阿城区德新机械租赁服务队
黑龙江睿杰建设有限公司,双城市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05-25
买卖合同纠纷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子法院
3
2023-02-15
(2023)辽1103民初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4
2022-03-04
(2022)辽1103民初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
双城市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5
2022-02-18
(2022)辽1103民初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
双城市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6
2020-10-19
(2020)黑0113民初1551号
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双城市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
哈尔滨双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13
2024-05-08
(2024)黑01执复154号
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复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7-13
2024-04-25
(2024)黑01执复1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复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6-17
2023-06-07
(2023)辽1103执保1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4
2023-03-10
2023-02-22
(2023)辽1103执保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5
2022-03-30
2022-03-07
(2022)辽1103民初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双城市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24
2021-06-18
(2021)黑0113民初272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38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12-23
2021-06-18
(2021)黑0113民初273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215.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12-16
2021-06-28
(2021)黑0113民初2721号
劳务合同纠纷
曾**、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2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12-16
2021-06-28
(2021)黑0113民初271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16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2-05
2021-06-30
(2021)黑0113民初272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姜**、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31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6﹞21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供排水有限公司使用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一款的规定
1.处以1000元罚款 2.没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1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2
双城市监处罚﹝2025﹞103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自来水公司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1:处以1000元罚款。 2:没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1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3
双城市监处罚﹝2025﹞71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自来水公司,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1000元罚款。 2:没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1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0
4
双城市监处罚﹝2025﹞60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达自来水公司,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1000元罚款。 2:没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1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