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小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02MAD9XTU09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3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6
(2025)浙0603民初6160号
合同纠纷
杨**
郑**
裁判文书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11-24
(2025)浙0603民初6160号
合同纠纷
杨**
郑雅芳;杭州福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6
(2025)浙0603民初6160号
合同纠纷
杨**
杭州福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雅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41号
当事人杭州福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号实施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在城市道路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桥涵设施、城市河道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按规定补交城市道路占用费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并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本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
11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