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开杰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320444751K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斗力村1社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9
(2022)渝0102民初58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谭**
冉**,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9
(2022)渝0102民初58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谭**
张**,冉**,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3
2022-09-01
(2022)渝0102民初58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谭**
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冉**,张**,冉**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4
2022-09-01
(2022)渝0102民初58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谭**
张**,冉**,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5
2022-08-31
(2022)渝0102民初58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谭**
张**,冉**,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6
2022-06-30
(2022)渝0105民初10296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冉**,张**,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冉**,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7
2021-06-24
(2021)渝0102民初301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景**
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8
2021-06-11
(2021)渝0102民初2926号
民间借贷纠纷
蒋**
冉**,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9
2021-05-25
(2021)渝0102民初2746号
借款合同纠纷
蒋**
冉**,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10
2021-05-13
(2021)渝0102民初294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况**
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8
2022-06-30
(2022)渝0105民初10296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熊*,冉**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21
2022-11-03
(2022)渝0102民初58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谭**与冉**,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20
2021-07-13
(2021)渝0102民初301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景**与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884.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9-28
2021-05-25
(2021)渝0102民初294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况**与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65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0-26
2020-08-28
(2020)渝0102民初48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正金印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30
2020-07-20
(2020)渝0102民初38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涪陵区湛五机械厂与冉**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08-30
2016-08-30
(2016)渝0102行审280号
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16-05-29
2016-05-29
(2016)渝0102行审176号
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土地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4〕98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7月3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于2022年7月12日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主要从事蔬菜制品生产。2024年2月1日,当事人生产了580件红油榨菜丝,由张开彬拉往广西玉林地区进行销售,其中该批次榨菜以2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北流市禾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计20件,其余的也陆续卖给周边的公司或零售商。2024年4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流市禾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检,对当事人生产的2024年2月1日批次的红油榨菜丝抽样。2024年5月8日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SBJ24810009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1.21g/kg(标准指标1.0g/kg),单项检定不合格。本局于2024年5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告知其立即采取召回、禁售、食品快检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现场检查时未查见该抽检批次的产品,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4月1日,当事人生产了490件红油榨菜丝,由张开彬拉往广西玉林地区进行销售,其中该批次榨菜以2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贵港市覃塘区龙东镇初级中学共计25件,其余的也陆续卖给周边的公司或零售商。2024年6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港市覃塘区龙东镇初级中学进行监督抽检,对当事人生产的2024年4月1日批次的红油榨菜丝抽样。2024年7月19日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24A1400742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1.46g/kg(标准指标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10(标准指标1),两项检定不合格。本局于2024年7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告知其立即采取召回、禁售、食品快检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现场检查时未查见该抽检批次的产品,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上述两个批次的红油榨菜丝包装袋正面印有:商标渝强、红油榨菜丝、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字样,背面印有:品名:红油榨菜丝、保质期:180天、生产日期:见箱内、重量:计量销售等信息,包装箱内有合格证,并印有生产日期等信息。因当事人销售的榨菜属于快消食品,且已全部售出,所以未能召回不合格榨菜。经核实,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红油榨菜丝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20*580+20*490=21400元。因当事人在生产过程中未规范记录和保存上述生产
对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