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贝特乐玩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立斌 | 注册资本:1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14MA0P4XMG2G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150-4号(2-8-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于市监(城)处罚﹝2025﹞30号
经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监督抽查,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实木桌(报告编号:20242115011JJ800005),检测报告显示,沈阳贝特乐玩具有限公司经营的实木桌(1套,仅抽检了2个长条桌(货值金额460元),未抽检半圆形桌)经抽样检验,结构安全项目不符合GB28007-2011标准,依据《辽宁省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沈阳贝特乐玩具有限公司已构成违法行为。
1.没收涉案产品该批次长条桌剩余1个;2.货值金额100%罚款,罚款460元;3.没收违法所得230元;共计罚没款690元。
460.00元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