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仝小仁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21762453938T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郝家庄乡小宋村村东5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09
(2022)晋0404民初19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邯郸市峰峰矿区津东洗煤有限公司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2
2022-06-10
(2021)晋0404民初19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邯郸市峰峰矿区津东洗煤有限公司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3
2021-12-30
(2021)晋0404民初80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牛**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法院
4
2020-06-08
(2020)-0404民167号
股权转让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李**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5
2020-05-08
(2020)晋0404民初162号
股权转让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
郑**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6
2020-04-16
(2020)-0404-民167号
股权转让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李**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7
2019-08-15
(2019)晋0404民初3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9
2021-06-07
(2021)晋0404执426号之一
股东出资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与李**股东出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6-29
2021-06-07
(2021)晋0404执419号之二
股东出资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与郑**股东出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6-29
2021-05-13
(2021)晋0404执426号
股东出资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与李**股东出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3688098.00元
执行案件
4
2021-06-29
2021-05-12
(2021)晋0404执419号
股东出资纠纷
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与郑**股东出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3841176.79元
执行案件
5
2020-03-11
2020-01-10
(2020)晋0404执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潞城有限公司与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633452.39元
执行案件
6
2020-01-08
2019-10-29
(2019)晋民申1838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吴**与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1-28
2019-08-19
(2019)晋0404民初3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14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0-08
2019-09-02
(2019)晋04民终12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潞城有限公司与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707577.87元
民事案件
9
2019-05-05
2019-03-22
(2019)晋04民终339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吴**与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5-02
2018-04-10
(2018)晋04民终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潞城有限公司与长治县宏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环罚﹝2025﹞016011号
煤仓北侧煤泥和矸石未密闭存储,易产生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30000.00元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6-01-22
2
五马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长治宏泰实业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长治宏泰实业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治宏泰实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治宏泰实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3500.00元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五马大队
2024-09-20
3
长环罚字﹝2023﹞016011号
处于停产状态。原煤、精煤仓内堆存有部分原煤,原煤、精煤仓仓顶部分彩钢瓦破损,密闭不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贰万贰仟元。
22000.00元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3-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