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南蒂爵优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磊注册资本:36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81MAC3UQB73K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五里坡原八街铸件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6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9日登记成立,于2023年4月4日首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类别为:粮食加工品、饮料、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2023年9月6日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类别,新增食品类别:淀粉及淀粉制品。2025年3月,当事人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类别时提交的试制产品检验报告共3份,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编号ZCJC-TS2411108002的玫瑰汁(植物饮料)检验报告和编号ZCJC-TS2411108001的玫瑰花瓣醋(植物发酵饮料)检验报告均可通过扫描封面防伪二维码查询到报告信息;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编号SP202423060的食品生产用水检验报告经核查虚假。
1. 警告; 2. 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0
2
云市监昆安处罚〔2024〕212号
经查,2024年6月1日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玫瑰酱、高原玫瑰酱进行抽检,昆明海关技术中心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1.玫瑰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标准指标为(≦0.5g/kg),实测值为(0.608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高原玫瑰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标准指标为(≦0.5g/kg),实测值为(0.602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2月23日生产高原玫瑰酱40瓶(规格为400g/瓶),2024年1月28日生产玫瑰酱200瓶(规格为400g/瓶),两种玫瑰酱售价均为4.5元/瓶。在发现产品检验不合格后,该公司做了召回销毁处理,共计召回销毁产品208瓶,实际售出32瓶,故货值金额为144元,违法所得为144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正(¥10000.00元); 2.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肆拾肆元正(¥144.00元); 以上1、2两项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万零壹佰肆拾肆元正(¥10144.00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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