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美佳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俞江林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747723899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汤店路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28
2020-07-27
(2020)浙01知民初269号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浙江三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永康市优速贸易有限公司、永康市美佳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20
2020-02-18
(2019)浙01民初443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孙**与永康市优速贸易有限公司、永康市美佳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6〕101号
当事人系一家电动工具生产厂家。1.当事人于9月19日生产了59台加强锂电钻,30台销售给永康市某有限公司,销售价格为57元/台,29台销售给江苏的客户,销售价格为63元/台。上述批次加强锂电钻经抽检为不合格产品。生产成本为55元/台。2.当事人于11月3日生产了30台加强锂电钻,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57元/台。该批次加强锂电钻经抽检为不合格产品。生产成本为55元/台。综上,当事人违法的货值金额为5247元,违法所得为352元。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电动工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于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一、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448元,没收违法所得352元,合计罚没10800元,上缴国库。
10448.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