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帝豪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建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5685199007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兴安镇志玲路447号(经济发展大厦)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5-14
2015-05-14
(2015)兴民初字第323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兴安帝豪大酒店有限公司与友松(北京)国际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宋**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79号
2025年3月19日,当事人酒店的8503、8615、8616、8715号客房的淋浴间墙壁上挂有1个皂液器,皂液器的左边盒装有沐浴液、右边盒装有洗发液,皂液器上只标注有“ 沐浴液”、“ 洗发液”的内容。当事人供述酒店的5至7层共69个客房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沐浴液、洗发液是用5KG的“两面针”沐浴露、“两面针”洗发露分装的。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当事人共4次网购两面针沐浴露44瓶、两面针洗发露40瓶,合计购进金额1705.6元。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两面针”沐浴露、“两面针”洗发露已经分装完毕。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两面针”沐浴露、“两面针”洗发露的备案凭证及合格证明,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分装洗发露、沐浴露的货值金额是1705.6元,由于是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使用,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沐浴露、洗发露各69盒。3.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15000.00元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