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新城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玉凤注册资本:8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MA07BWCE10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香岸华庭1-1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3
(2025)津0115民初1786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常**
潘**,天津市吉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卢**,天津新城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明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9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3
2026-03-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4
2026-03-12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5
2026-03-12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6
2026-03-12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7
2026-03-10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8
2025-10-14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9
2025-09-22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10
2025-09-10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9
(2025)津0115民初1786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常**
天津市吉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坻﹞劳监罚字﹝2025﹞第011号
你单位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宝坻]劳监改字[2025]第093号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70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