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肃冠坤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秦治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2MA7F12223P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4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环罚﹝2024﹞15号
2024年7月11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省厅交叉执法检查中反馈的甘肃冠坤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在车辆甘DDX008检测过程中机油温度为24-25度;车辆甘DL5799检测过程中机油温度为17-18度;车辆甘D16L82在检测过程中机油温度为21-22度,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技术规范要求机油温度至少为80度),对以上三辆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对双排气管车辆甘D75T83、甘D0Y925环检检测过程中,实际只测了一个排气筒,另一个排气筒未插入采样管线,并对以上两辆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该公司环检车间右后摄像头安装位置偏高,导致摄像头不能对准采样位置,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经统计,该公司累计对5台机动车出具了虚假排放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所得为300元。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白环罚〔2024〕15号当事人名称:甘肃冠坤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治伟,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43号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在车辆甘DDX008检测过程中机油温度为24-25度;车辆甘DL5799检测过程中机油温度为17-18度;车辆甘D16L82在检测过程中机油温度为21-22度,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技术规范要求机油温度至少为80度),对以上三辆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对双排气管车辆甘D75T83、甘D0Y925环检检测过程中,实际只测了一个排气筒,另一个排气筒未插入采样管线,并对以上两辆车出具合格检验报告。你公司环检车间右后摄像头安装位置偏高,导致摄像头不能对准采样位置,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经统计,你公司累计对5台机动车出具了虚假排放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所得为300元。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2024年7月11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你公司对上述车辆出具的检验报告、机动车检测费用收据和2024年7月11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9日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白环罚告〔2024〕11号)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和听证权利。你单位于2024年8月9日收到上述文书,截至2024年8月20日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和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的规定。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应用“甘肃省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系统裁量计算器”计算,后果:公私财产损失/违法所得:小于1万元。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大连路38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9日
100000.00元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