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华顺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巧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376760210637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博野县南邑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3
(2024)苏0391民初70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华顺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云龙区浩琳食品商行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9
(2024)苏0391民初70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
云龙区浩琳食品商行,保定华顺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03
(2024)京0106民初303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和丰食品有限公司
保定华顺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北京日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0-11
2018-10-10
(2018)冀0637执恢1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保定恒友印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华顺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07-03
2017-06-01
(2017)冀0637民初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保定恒友印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保定华顺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530.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市监处罚〔2025〕27号
经查,当事人保定华顺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5日,主要从事罐头食品生产经营,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现行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T 7098。
当事人于2025年9月5日生产“道口风味烧鸡”一个批次,共计160袋。该批次产品实际生产工艺符合GB/T 7098标准要求,但因误用标注执行标准为GB/T 23586的库存外包装,导致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与实际执行标准不一致。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阅其成品出入库台账及销售记录核实,除库存剩余60袋外,其余100袋经销商已通过淘宝平台全部售出,销售价格为8.5元/袋,违法所得共计850元(产品成本为7.5元/袋)。
2025年9月30日,当事人针对上述包装标注执行标准错误问题启动产品召回程序。据经销商反馈,该批次产品已全部售罄,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相关不良反应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5年9月17日,河北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1份,证明案件来源。
2.2025年9月29日,现场笔录1份,证明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现场核查情况。
3.2025年9月29日,执法照片打印件1份,证明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过程。
4.2025年9月30日,产品召回公告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履行了产品召回义务。
5.2025年10月13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承认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事实。
6.2025年10月13日,当事人提供并确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的身份;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资质和“道口风味烧鸡”执行标准;成品出入库台账复印件和产品销售台账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情况。
给予当事人没收“道口风味烧鸡”60袋(500克/袋),没收违法所得85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