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耀华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91703596N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以南、泰然九路以西耀华创建大厦310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1
(2025)粤03民再74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9-12
(2024)粤03民终3532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4-19
(2022)粤0391民初70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禾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禾谷贸易有限公司,张**,张**,惠东阳光花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得发展企业公司,深圳市和鸿德贸易有公司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4
2021-04-29
(2020)粤03民初365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3-09
(2020)粤03民初365号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耀华创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9-27
(2020)粤0391民初567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7
2020-09-27
(2020)粤0391民初507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8
2020-09-27
(2020)粤0391民初43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2-18
(2022)粤0391民初70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张**,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1
2020-07-07
(2020)粤0391民初5070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赵**、深圳耀华创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等财产保全一审执行裁定书
43776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30
2020-07-21
(2020)粤0391民初5679号
深圳市金申翊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张**等财产保全一审执行裁定书
18432356.19元
民事案件
3
2020-10-09
2017-09-26
(2017)粤0308行初138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4
2020-10-09
2017-04-10
(2017)粤0308行初138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20-08-13
2020-06-12
(2020)粤0391民初4395号
陈**、深圳耀华创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一审执行裁定书
44772868.44元
民事案件
6
2018-12-31
2018-11-26
(2017)粤03行终1034号
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7
2018-12-25
2018-09-11
(2018)粤0391民初2130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余**与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07-06
2017-07-06
(2017)辽0291民初1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星玛快速电梯有限公司与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8-05
2016-08-05
(2016)粤03民终2931号
劳动合同纠纷
董**,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5-07-28
2015-07-28
(2015)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60-1号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福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4号
2024年1月9日上午,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以南、泰然九路以西耀华创建大厦3102的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现场手动测试31层中庭北侧防火卷帘无法正常降落,属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给予深圳耀华创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