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颖 | 注册资本:2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5759253732T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18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30
(2025)渝0111民初27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李**,李*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6
(2025)渝0111民初27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李**,李**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2
(2025)渝0111民初273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肖**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2
(2025)渝0111民初27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肖**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5
2025-04-08
(2025)渝0111民初22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李*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金凯国际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6
2025-02-13
(2025)渝0111民初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雅塑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7
2024-12-19
(2024)渝0111民初87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大足区顺禾建材经营部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8
2024-12-11
(2024)渝0111民初8279号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9
2024-09-19
(2024)渝0111民初4665号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10
2020-01-15
(2019)渝0111民初6179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李*,李**,李**,谢**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8
(2025)渝0111民初27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李**,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14
2019-09-30
(2018)渝民申560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李正全与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11-30
2016-11-01
(2016)渝0111民初5070号之一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李**与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6〕65号
经查:当事人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系2004年01月16日在本局辖区内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唐颖,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殡葬设施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殡葬服务;殡仪用品销售;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车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物业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电子产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5年11月17日,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金凯国际小区(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石路227号)的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当事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发现资料中没有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培训考核资料。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1月17日被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依法查获。当事人在2026年1月13日提交了《整改资料》。依据上述事实,本局认定当事人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违法事实成立。
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决定:通报批评。
-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