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冬梦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邢秀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4MA2M3FAM1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曹园村曹园六街2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6〕272号
2026年1月15日,当事人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曹园村曹园六街2号的经营场所销售过期食品。
当事人销售过期桶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属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当事人经营场所实际面积约45平方米,属于小食杂店,适用《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
2、鉴于本案当事人为初次违法且能提供食品正规进货凭证,涉事食品货值金额较小,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上述情况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二、处以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7元,合计罚没款3001.17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3000.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