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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有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07814434877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27-7号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1
(2023)青0104民初59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青海卓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3-11-03
(2023)青0104民初59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青海卓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西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西宁市城西区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从武强县继开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以单价20元购进了灭火毯,共计购进10条,标价为30元/条。2025年7月21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的灭火毯进行抽检,共抽检3条,购买价格为30元/条,共计90元。2025年09月02日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向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该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报告编号:SD-TXZJ/20250721021),2025年10月24日我局通过现场检查,并向当事人说明,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的结果表示没有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复检要求。共计对外销售3件,库存(备样)因联系厂家退回未果,已破环后当垃圾处理。经计算货值金额为10*20=200元(进货价1条20元),违法所得为90元(售出3条,未向厂家支付进货费用,违法所得为3*30=90元)。 在现场检查及后续取证环节,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该型号灭火毯的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灭火毯属于工业产品范畴,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灭火毯的索证索票、进销售记录等材料的行为,违反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基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包括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核对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之规定,构成了销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90元; 3、罚款100元。
100.00元
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