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仙游县鲤城解放东路一百十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金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322MAC4J1G19N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解放东路12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市监处罚〔2024〕98号
2024年6月27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仙游县鲤城解放东路一百十便利店进行检查,受委托人许玉丽陪同检查,现场在该店的销售柜台内发现七匹狼(红)7条;七匹狼(软红)4条;七匹狼(软灰)4条;七匹狼(蓝)4条;七匹狼(白)3条;黄金叶(商鼎)2条;玉溪(软)1条;中华(硬)1条;中华(双中支)0.9条。当事人无法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6月27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5日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被我局查处后,就没有再经营烟草制品了。后因多位顾客表示有相关需求,于是从2024年3月份开始再次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是从有烟草许可证的店家处购进的。到案发日已经销售出去的烟草制品金额有4500元,扣除各项成本获利150元,尚未销售出去的货值金额具体情况如下:七匹狼(红)进价140元/条,售价150元/条,总共7条;七匹狼(软红)进价150元/条,售价160元/条,总共4条;七匹狼(软灰)进价200元/条,售价210元/条,总共4条;七匹狼(蓝)进价70元/条,售价75元/条,总共4条;七匹狼(白)进价90元/条,售价100元/条,总共3条;黄金叶(商鼎)进价190元/条,售价200元/条,总共2条;玉溪(软)进价220元/条,售价230元/条,总共1条;中华(硬)进价440元/条,售价450元/条,总共1条;中华(双中支)进价490元/条,售价550元/条,总共0.9条;综上,当事人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货值金额为9160元,系个人经营,未建立账目。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5日已因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被我局查处,且案件间隔时间未满一年,本次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货值共计4500元,获利150元,具备从重处罚的情节,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处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4150元,上缴国库。
警告|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4000.00元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2
2
仙市监处罚〔2023〕378号
经查,当事人从2023年6月份开始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是从有烟草许可证的店家处购进的。到案发日已经销售出去的烟草制品金额有3000元,扣除各项成本获利300元。尚未销售出去的货值金额具体情况如下:中华(硬)进价445元/条,售价450元/条,总共1条;芙蓉王(硬中支)进价295元/条,售价300元/条,总共1条;七匹狼(豪迈)进价105元/条,售价110元/条 ,总共1条;七匹狼(软红)进价155元/条,售价160元/条,总共1条;七匹狼(锋芒)进价195元/条,售价200元/条,总共1条;娇子(宽窄醇香中支)进价225元/条,售价230元/条,总共1条;七匹狼(软灰)进价205元/条,售价210元/条,总共1条;七匹狼(红)进价145元/条,售价150元/条,总共5条;娇子(格调细支)进价145元/条,售价150元/条,总共1条;贵烟(跨越)进价255元/条,售价260元/条,总共1条。尚未销售出去的烟草制品货值金额为2820元。综上,当事人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货值共计5820元,系个人经营,未建立账目。
警告|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000.00元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