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添利福食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万添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511MA53PUDL14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广厦住宅区景天园1幢铺面104号之一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汕烟处﹝2023﹞第117号
2023年6月19日15时15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依法对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广厦住宅区景天园1幢铺面104号之一林万添经营场所实施检查(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同意接受检查),发现有摆卖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共叁个品种,计壹拾肆条,分别为红双喜(硬上海)陆条、双喜(软红五叶神)肆条、双喜(软经典)肆条(该批卷烟条码被人为烫刮损坏)。由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批涉案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合法有效购进单据及相关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将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NO:44D0007988),并通知当事人于七日内带齐有关证件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持有合法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该批涉案卷烟系陌生人到店向林万添出售的(当事人供述的购进渠道信息模糊,无法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林万添购进该批涉案卷烟准备用于店内零售,被我局专卖执法人员查获时尚未售出,因此没有获利。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合法有效的购进单据及相关证明来证明该批卷烟的详细价格,故对其供述的价格证明内容不予采信。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红双喜(硬上海)、双喜(软红五叶神)、双喜(软经典)属真品卷烟。经汕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小组根据《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全省涉案烟草专卖品价值估算的价格计算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烟计[202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价值估算,该批卷烟价值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元。
对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处以进货总额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元的百分之六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贰角。
145.20元
汕头市烟草专卖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