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安合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长洪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93MA6H9WA70P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和平大道还房小区22栋2-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4]338号
当事人于2022年7月17日从四川聚创医药有限公司处以5元/盒购进了10盒对乙酰氨基酚栓,于2022年8月1日从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处以4.48元/瓶购进了5瓶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于2021年7月19日从四川聚创医药有限公司处以3.65元/瓶购进了10瓶甲硝锉片;以0.1元/个购进了150个骏江实业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以0.5/个购进了50个稳健医疗医用防护口罩在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至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药品和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对乙酰氨基酚栓销售单价6元/盒、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销售单价6元/瓶、甲硝锉片销售单价5.5元/瓶、骏江实业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销售单价0.5元/个、稳健医疗医用防护口罩销售单价1元/个,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本案只能认定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扣押的超过有效期药品和医疗器械数量,故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货值金额为145元,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125元,货值金额共计27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仅能提供药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营业执照》,不能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或合格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遵义市安合大药房《营业执照》、王心洪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本局有管辖权;
2.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现场检查情况;
3.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10日对当事人遵义市安合大药房的投资人王心洪进行询问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
4.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决定书(遵红市监南强制〔2024〕41号,财务清单:南41号)及送达回执1份、现场检查及产品照片5张,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活动中销售过期药品和过期医疗器械并被我局扣押的事实;
5.超过有效期药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货票据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部分履行进货查验及记录义务的事实;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截图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为首次违法的事实;
7.我局执法人员王军、祝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办案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罚款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