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嵩森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喜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81550620378W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姜洼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瓦市监处罚〔2025〕75号
2025年8月5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市公安局岭东派出所提供的视频线索后,立即前往大连嵩森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核实,现场该单位出具了营业执照和气瓶充装许可,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单位的视频监控,发现该单位在2025年7月13日8时00分至7月13日20时00分期间充装的78只气瓶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委托代理人及2名充装工进行了询问,证实了该单位存在不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的违法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规定。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的规定,建议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50000.00元
瓦房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