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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北江乡立欢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秀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22MA5N21MJ6T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北江乡农贸市场边(青菜行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4〕17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3月17日,从批发商宁明县和军百货商行进购“潘韵”牌黑珍珠焗油二合一洗发露(粤妆20160329)、“楚妆”牌香薰舒爽沐浴露(粤妆20161128),其中“潘韵”牌黑珍珠焗油二合一洗发露进货价是9.5元/瓶,进货数量为24瓶;“楚妆”牌香薰舒爽沐浴露进货价是15元/瓶,进货数量为18瓶。截至2024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的百货店开展执法检查时,上述化妆品均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当事人在化妆品限期使用日期前分别以12元/瓶的价格销售了20瓶“潘韵”牌黑珍珠焗油二合一洗发露、以18元/瓶的价格销售16瓶“楚妆”牌香薰舒爽沐浴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货值金额累计84元,因当事人无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承认其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事实,截止2024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店检查时未接到关于当事人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也未发现有因此造成的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
1.没收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6瓶;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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