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个旧市大屯镇新医药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雅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501MA6LKMTT8D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个旧市大屯镇大兴路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个处罚〔2025〕103号
当事人于2010年8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持有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PDY00431X53250117D2192,诊疗科目为:内科。2025年11月3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个旧市大屯镇新医药诊所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诊所标识为“药房”的房间柜台上发现以下3个批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1)“地高辛片”,包装规格:30片/瓶,产品批号:230501,有效期至:2025.10,数量为25片;(2)“呋塞米片”,包装规格:100片/瓶,产品批号:2308034,有效期至:2025年07月,数量为95片;(3)“消旋山莨菪碱片”,包装规格:100片/瓶,产品批号:T23K128,有效期至:2025年10月,数量为134片。上述3个批次的药品与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药品混合摆放在一起,无任何区分标识。经查,当事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该诊所的经营者张雅清负责,该诊所已经建立了相应的药品使用环节效期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经营者张雅清作为诊所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的负责人,未认真执行该诊所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上述3个批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没有及时将其存放在指定的不合格区或做明显的区分标识、警示标识,也没做销毁处理,而是与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药品同架放置、混合摆放,存在共架使用销售的情况。上述3个批次超过有效期药品当事人是拆零使用销售,通常和其它拆零药品搭配使用一起收费,无法确定以上3个批次药品的具体销售价格,其药品购进价格分别为:(1)“地高辛片”20.35元/瓶;(2)“呋塞米片”25元/瓶;(3)“消旋山莨菪碱片”12.8元/瓶,货值金额按购进价格计算共计为57.85元。上述3个批次超过有效期药品过期后当事人未使用销售过,无违法所得。当事人未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及时下架处理,而是在药品超过有效期后仍然在诊疗中使用销售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涉嫌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1、没收过期的药品:“地高辛片”25片、“呋塞米片”95片、“消旋山莨菪碱片”134片;2、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