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少雄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02736385521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20-28号1幢2-3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6
(2024)苏72民初2165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南通世联物流有限公司
肖**,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
南京海事法院
2
2019-04-02
(2018)鄂0202民初274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
重庆巨多盛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05
2019-04-01
(2018)鄂0202民初274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与重庆巨多盛建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31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826202400355
2024年5月11日9时12分,微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韩庄执勤点对赣吉安货1376进行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庄健、孙辉向董祥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如果你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你可以申请回避。检查时发现,该船舶为一般干货船,总吨位1262,功率520千瓦,存在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开航前自查。当事人对此无异议。本机关已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主要证据有:照片一份、询问笔录一份、现场笔录一份。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