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玖悦文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艳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7MA0M0X8C69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红沟路139号便民市场南起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杏处罚〔2024〕270号
2024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太原市杏花岭区玖悦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店内销售的“刻刀”、“木刻雕刀”产品外包装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厂名厂址,同时未在外包装上标注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当事人提供了相关产品的进货票据,“刻刀”和“木刻雕刀”均是从太原青美文具购进的,“刻刀”共购进10个,购进金额为4.5元/个,售价为9元/个; “木刻雕刀3”购进2盒,进价为4.5元/盒,售价为12元/盒;“木刻雕刀4”,共购进2盒,进价为5.5元/盒,售价为15元/盒;“木刻雕刀5”共购进两盒,进价为6.5元/盒,售价为18元/盒,截至到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刻刀”共销售3个,“木刻雕刀3”共销售了1个。当事人称由于上述商品购进较久,销售时间较早故没有留存销售记录,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商的相关资质。货值金额共计78元,违法所得为39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9元
2、罚款15.21元
15.21元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