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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庆平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502MA2UHC6T9K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安传化信实公路港内A119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6
(2026)浙0523民初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六安市腾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潘**
安吉县人民法院
2
2025-02-26
(2025)苏0282民初22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余**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万**,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3
2024-05-15
(2023)皖0207民初734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赵**,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4
2024-01-30
(2023)苏0312民初1747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吴**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5
2023-12-19
(2023)皖0207民初734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赵**,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6
2023-08-08
(2023)皖1504民初134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六安金徽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7
2023-06-28
(2023)湘0182民初46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8
2023-06-21
(2023)湘0182民初46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9
2022-12-19
(2022)浙0782民初15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义乌市修帮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陈**,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10
2022-12-05
(2022)浙0782民初15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义乌市修帮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陈**
义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8
2024-10-24
(2024)皖0422民初761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与王**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24
2021-05-10
(2021)川1521民初3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与徐**、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7728.97元
民事案件
3
2021-03-29
2021-02-10
(2021)川1521民初6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与徐**、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高0501治超罚﹝2026﹞J001号
必填项(2026年3月19日9时50分,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高永存驾驶皖N37249重型半挂牵引车/皖N9473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拉运不可解体物品机座一个从安徽省六安市六安北收费站上高速去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北收费站下高速,被原平北收费站拦截后移交至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忻州支队三大队处理。三大队因处理公务无暇抽身,经请示分管领导后,由一大队到现场处理。上午11时20分一大队执法人员李会明,李静抵达现场。经现场查验,该车可以提供《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证件资料。执法人员现场用皮尺和塔尺勘验该车实际车货总长22.5米,宽4.8米,高3.8米,该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的车货外廓尺寸为总长24米,宽3.75米,高4.5米。,实际尺寸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符,驾驶员对勘验结果无异议。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皖N37249重型半挂牵引车/皖N9473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形成了对经许可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违法事实。)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6-03-19
2
:晋交高0503治超罚﹝2026﹞J004号
2026年3月5日10时06分,驾驶人高永存驾驶的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的皖N37249重型半挂牵引车皖N9743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拉运不可解体物品机座一个从江苏省南京市三桥收费站上高速去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北收费站下高速,被原平北收费站拦截后移交至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忻州支队三大队处理。经执法人员武树荣、宫建国调查核实,驾驶人高永存有从业资格证,皖N37249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皖N9743超重型低平板挂车有临时行驶车号牌。该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的车货外廓尺寸为总长24米,宽3.75米,高4.5米。执法人员现场用皮尺和塔尺勘验该车实际车货总长22.9米,宽4.5米,高3.88米,实际尺寸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符,视为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宽超出国家标准1.95米,车货总长超出国家标准4.8米。当事人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形成了对经许可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违法事实。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6-03-05
3
桂0905交罚﹝2026﹞0143号
2026年02月10日12时06分,兴业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健,梁志南(执法证号分别为20090517030,20090517012)经行政检查,在玉林西收费站发现,尹化斌驾驶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皖N72221皖N8110超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欧曼牌、福昱牌,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四阀门,属不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宽5.6米,超宽3.05米。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严重。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兴业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4
川630210交罚﹝2026﹞5号
2026年1月1日10时55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执法人员接到G0511成都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德都段天元收费站工作人员提交资料显示:2026年1月1日03时17分,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皖N21444-皖N9229超六轴半挂牵引车由驾驶员万文松驾驶行驶到G0511成都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德都段天元收费站时,值班收费员观察该车超宽超高,便询问是否为大件车,是否办理了超限运输证,该车驾驶员出示超限运输证,经过值班收费员的查验,发现该车办理的超限运输证入口为京昆高速德阳南收费站,不具备天元站上站资格,对其进行劝返并告知其大件运输证件上站点为京昆高速德阳南收费站,该车驾驶员称已知晓,随后假意倒车,后退数米后,趁收费员进入收费亭查看治超数据时闯关上站,3时23分收费员发现后立即出亭拦截,但该车无视值班收费员的劝告及拦截,直接开车撞开栏杆机,未有停留,后往德阳方向行驶,经查看栏机未损坏。当班收费员在第二天交接班将闯关信息汇总成图文资料交执法人员核查该车信息,因车辆皖N21444-皖N9229超六轴半挂牵引车已驶离天元收费站,执法人员无法当场对其制作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加上本案案情比较简单,且当班收费员提供了比较详尽的举报记录,执法人员采集完相关资料后返回大队。执法人员对皖N21444-皖N9229超六轴半挂牵引车进行路网黑名单拦截,2026年1月26日20时30分,在G4202成都绕城高速双流收费站出站被拦截;1月27日2时30分,在G4202成都绕城高速新蒲收费站上站被拦截;3时10分,在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收费站下站被拦截。经过三次拦截后,1月17日09时42分驾驶员万文松联系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沟通,并到大队进行处理。经执法人员后续调查,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驾驶员万文松提供的皖N21444-皖N9229超六轴半挂牵引车为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艳,该车皖N21444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皖交运管六字341502277583号)。驾驶员万文送已取得从业资格证(证号:342421197004258013)。执法人员陪同驾驶员万文松查看皖N21444-皖N9229超六轴半挂牵引车冲岗上站的相关图片,并要求驾驶员万文松提供当时办理的《公路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号:CX2025-140102228-167469)上显示的通行线路为:德阳市旌阳区-(高速入口:G5京昆高速德阳南站,高速出口:G5京昆高速中子站)(高速公路行驶:G5京昆高速)-广元市朝天区),并经驾驶员万文松确认2026年1月1日该趟运输的入口收站为G5京昆高速德阳南站,而2026年1月1日03时17分,驾驶员万文松驾驶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皖N21444-皖N9229超六轴半挂牵引车撞开天元收费站栏杆机后,从天元收费站入口上站未有停留,后往德阳方向行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以上事实有举报记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制件、超限检测站监控视频、现场(勘验)检查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给予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6-01-27
5
京交﹝通﹞﹝2026﹞第0703-000931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委员会
2026-01-06
6
常交处罚﹝2025﹞3019号
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