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辉南县抚民镇万源粥饼馒头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海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23MA15B5BL9Q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辉南县抚民镇北关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辉市监减处〔2025〕HN1号
当事人自2018年7月16日开始经营,经营范围:小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从辉南县朝阳镇利华食品添加剂商店购进甜蜜素(批号22223083,生产日期:20240125,规格:1KG,保质期:三年)一袋,生产者:方大添加剂(阳泉)有限公司,购进价为22元/袋,截止案发当事人共计制作添加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的大枣红糖馒头6次,每次做50个大枣红糖馒头,销售价为1元/个,大枣红糖馒头的利润为0.2元/个。货值金额300元,违法所得60元。
2024年11月14日,我局对辉南县抚民镇万源粥饼馒头店生产经营的大枣红糖馒头进行抽样检验。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17日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240712843101002C)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并对辉南县抚民镇万源粥饼馒头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已开封甜蜜素(批号22223083)一袋,该店涉嫌存在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甜蜜素(批号22223083)1袋;2、没收违法所得60元;3、罚款2000元。共计206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