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省旭祥九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彩红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00325884051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166号后楼1-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19
2023-05-16
(2023)黑04民终20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孙**与黑龙江省旭祥九州大酒店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南山市监处罚〔2026〕152号
经执法人员调取酒店2026年4月9日重新开业到4月19日的销售账单,未发现其使用过惊雷天香笋丝-X和惊雷原香笋生产食品,执法人员对扣押的惊雷天香笋丝-X和惊雷原香笋于2026年6月2日进行了解除扣押,监督当事人进行了无公害处理。经询问酒店厨师长和举报人,酒店早餐售出过超过保质期的桂花糕。因当事人销售的桂花糕属于提供的早餐套餐中的一道菜品,没有单独定价,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进行计算。当事人黑龙江省旭祥九州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责令改正,给与警告 ;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桂花糕3袋;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