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远阳环保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武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00MA1BXT0AX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友谊砖厂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市环罚﹝2025﹞000008号
2025年9月17日省执法局《关于移交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的函》,黑河市远阳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按时提交。2025年10月13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4年度执行报告污染物浓度已填报,填报时间是2025年9月25日。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应予以处罚。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经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定:情节:排污单位管理类别:重点管理(除属特别严重的项目)后果:环境违法次数:1修正基准:经济承受度(小型),补救措施(无),改正态度(立即(积极)改正或已按要求改正)修正金额:陆仟元整(¥6000元整)
10000.00元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