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华东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春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123MA75TKDL1W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新乐大街鸿瑞名都商城负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3
(2022)青02知民初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乐都区华东生活超市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1
2022-05-07
(2022)青02知民初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乐都区华东生活超市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乐都市监处罚〔2025〕1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销售的25只装550ML“喜庆纸碗”是2024年8月20日从兰州兰州东部新时代购物中心飞马百货进的货,NSB-90花篮式取暖器是2024年9月29日从兰州东部新时代购物中心佐康实业有限公司进的货。25只装550ML“喜庆纸碗”购进价6.8元,购进100包,只有进货单,以10.8元每包的价格卖出了86包(包括抽检2包),获利344元。。NSB-90花篮式取暖器购进价38元,购进4台,只有进货单,只付款抽检1个,其余没有销售,获利48元。当事人对此无异议,签字确认。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1、没收25只装550ML喜庆纸碗14包,NSB-90花篮式取暖器3台;
2、没收违法所得392元;
3、罚款2848元。
2848.00元
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6
2
东乐都市监罚字〔2024〕75号
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经办案机构集体研究讨论认为本案案情简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2.罚款:400元。
400.00元
海东市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