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国旗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81687103128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偃师市岳滩镇赵庄寨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8-16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洛阳市顺龙车业有限公司,偃师市金博摩配有限公司,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王**,张**,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2
2019-08-16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张**,洛阳市顺龙车业有限公司,偃师市金博摩配有限公司,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李**,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3
2019-08-16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刘**,洛阳市顺龙车业有限公司,偃师市金博摩配有限公司,赵**,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4
2019-08-16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刘**,洛阳市顺龙车业有限公司,张**,偃师市金博摩配有限公司,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5
2019-01-02
(2018)豫0311民初42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5-28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2
2018-03-06
借款合同纠纷
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李**,孙**,张**,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5
2021-06-22
(2021)豫0381执95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偃师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4-13
2020-10-21
(2020)豫0381民初39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偃师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洛阳市顺龙车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16462.16元
民事案件
3
2020-11-11
2020-11-09
(2020)豫0311执2705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5-18
2019-11-18
(2018)豫0311民初42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29687.61元
民事案件
5
2020-05-18
2018-08-07
(2018)豫0311民初42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1-07
2019-08-30
(2019)豫0311民初1675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洛阳市顺龙车业有限公司、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34280.39元
民事案件
7
2020-01-07
2019-08-20
(2019)豫0311民初1672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20782.32元
民事案件
8
2020-01-07
2019-08-20
(2019)豫0311民初167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43068.82元
民事案件
9
2020-01-07
2019-08-20
(2019)豫0311民初167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偃师市骑威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洛阳超恒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84060.72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1-02
2019-05-21
(2019)豫0311民初295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偃师市金博摩配有限公司、偃师市昌辉车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4543.58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