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耀中注册资本:5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666395870R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双周公路北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5
(2023)苏0585民初156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太仓市威立纺织品有限公司,陈**,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2
2022-11-26
(2022)苏0585民初7379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太仓市威立纺织品有限公司,陈**
太仓市人民法院
3
2020-08-10
(2020)苏0585民再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浦**
太仓市威立纺织品有限公司,太仓市达億针织有限公司,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罗**,金**,陈**,陈**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9-26
(2015)长民二(商)初字第41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徐**,陈**
裁判文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15-06-03
买卖合同纠纷
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徐**,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15-05-14
(2015)太商初字第000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太仓市达億针织有限公司,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江苏]太仓市人民法院
4
2015-01-2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徐**,金*,太仓市达億针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仓市人民法院
5
2015-01-2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苏]太仓市人民法院
6
2015-01-2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仓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0
2022-12-08
(2022)苏0585民初7379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太仓市威立纺织品有限公司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08
2020-11-30
(2020)苏0585执恢51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浦**与陈**、罗**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9-28
2020-09-18
(2020)苏05民再2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286钱*与阚**、陈**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28
2020-06-23
(2020)苏0585民再65号
借款合同纠纷
65钱莽与阚文娟、陈卫国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7-18
2019-07-16
(2018)苏0585执2208号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与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其他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6-27
2019-06-10
(2019)苏0585执902号之一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快领物资有限公司与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2-14
2019-01-23
(2018)苏0585执264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浦**与陈**、陈**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01-29
2018-12-14
(2018)苏0585民初670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6709上海快领物资有限公司与太仓市金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1-23
2018-11-28
(2018)苏0585执378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徐**与金**、徐**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8-09-04
2018-06-12
(2017)苏0585执346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钱*与阚**、陈**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5〕DX00113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1-2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0-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9-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