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信羽优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MAAC362J7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葛兰村5组14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环执罚﹝2023﹞5号
2023年3月28日,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接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采取无人机对重庆信羽优农业有限公司负责环保运维的新同猪厂开展高空排查,发现1号应急池含粪废水液位高的环境安全隐患。2023年4月11日,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及新市街道、畜牧局工作人员突击现场执法,现场检查发现新同猪厂内1号应急池抽至2号应急池的废水管道接头脱落,导致含粪废水溢流经场内空地、雨水管网,最后流入高桥河。重庆信羽优农业有限公司未及时启动水污染应急预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导致水污染物进入外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的规定,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信羽优农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
682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