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亿峰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2BHJK37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朱家娄村104国道北侧(住所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2
(2025)浙0604民初1068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王*,绍兴市上虞区虞盛渣土运输处置有限公司,绍兴上虞荣达渣土运输处置有限公司,沈**,王**,杨**,秦*,严**,绍兴亿峰运输有限公司,董**,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路政罚〔2023〕36J199
2023年11月15日7时47分许,驾驶员刘志富驾驶绍兴亿峰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DQ8184/皖J5966挂牵引车6轴载运石子从浙江安吉报福到浙江安吉霞泉,行经县道白缸线8K+800M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江涛、吴利民引导至S306省道安吉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5.7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76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零捌拾捌元整。
2088.00元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15
2
湖路政罚〔2023〕32J41
2023年8月16日13时35分许,绍兴亿峰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志富驾驶浙DQ8184/鲁DHJ2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杭垓装运一车石子运往马家渡,行经S306省道73K+100M路段时,经安吉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竺兵、闵卫健引导至孝丰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实施检测,发现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63.55吨,整车限重49吨,超限14.55吨,超限率为29%。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伍元整。
1425.00元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