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海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海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4MA779QR59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小区2幢2221室-44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霍经税罚〔2025〕16号
2020-06-01 至2025-10-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04-01 至2025-10-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04-01 至2025-10-31 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06-01 至2025-10-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3次,该企业在责令限改期内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该企业长期未申报,已被列为非正常户,该企业属情节严重情形,拟对该企业处罚款4000元。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11-20
2
伊霍市监处罚〔2024〕207号
市场准入违法行为
一、吊销营业执照。
-元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