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康复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向贤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3127MA7BJBRW7C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城北社区书院街2-3号(民政局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字〔2023〕299号
2021年9月28日,当事人领取了《营业执照》,2023年6月8日,当事人取得了《诊所备案凭证》,在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南山路府顺家园6栋101室从事诊疗活动。2023年9月13日,我老司城监管所在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随机抽查药架上摆放的药品连花清瘟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63,规格:24粒/盒,生产批号:B2212096H,生产日期:20221216,有效期:202505,生产企业: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供上述药品的药品采购、验收记录,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2023年9月15日前改正未按照规定建立药品流通相关记录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2023年9月18日,我老司城监管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随机抽查药架上摆放的药品蒲地蓝消炎片(规格:12片/板*4板/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3185,生产批号:230608,生产日期:20230616,有效期至:202505,生产企业: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建立药品流通相关记录。
罚款500元
500.00元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