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富宏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宏 | 注册资本:66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7MA73L43P1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孟坝镇中街百盛永和苑1单元1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2
(2023)甘1027民初12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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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富宏商贸有限公司
镇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原)市监罚﹝2025﹞032号
2025年1月8日,我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庆阳富宏商贸有限公司二楼转角处存放有大量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和过期预包装食品。
1、没收涂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401瓶,2、处以罚款75000元。
7500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3
2
(镇)市监罚﹝2025﹞32号
2025年1月8日,我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庆阳富宏商贸有限公司二楼转角处存放有大量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和过期预包装食品。经报告主管负责人,指孟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刘峰、李建国负责调查,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拍摄了现场照片、采集了当事人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相关资质证据复印件并经该店陪同检查的当事人李建宏确认签字。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存放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制作并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镇原)市监强字〔2025〕1号,《财物清单》(镇原)市监〔财清〕字[2025]1号,经汇报局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立案调查处理。2025年1月13日我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涉嫌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案件进行调查,对法人李建宏、负责人贾沛分别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承认了该公司人为消除原有生产日期并进行涂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事实,2025年1月14日案件调查终结。庆阳富宏商贸有限公司涂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分别为:2.58L/瓶的柯菲蜜桔共18瓶,3元/瓶,共计54元,2.58L沃尔旺果粒桃共14瓶、7元/瓶、共计98元,2.58L/瓶的沃尔旺蜂蜜黄桃共计6瓶、7元/瓶、共计42元,2.58L/瓶的沃尔旺蜂蜜芒果共计38瓶、7元/瓶、共计266元,2.58L/瓶的满果粒共计38瓶、3元/瓶、共计114元,2.58L/瓶的蓝启桃子熟了共计20瓶、3元/瓶、共计60元,4.5L/瓶的果粒多多共计10瓶、3元/瓶、共计30元,4.5L蓝启橙子熟了共计19瓶、6元/瓶、共计114元,1.25L/瓶的芝士奶昔共计10瓶、5元/瓶、共计50元,2.58L/瓶的果肉多共计2瓶、3元/瓶、共计6元,1.5L/瓶的芒果饮料共计32瓶、3元/瓶、共计96元,2.58L/瓶的蜜桔芒果共计48瓶、3元/瓶、共计114元,2.58L/瓶的果粒蜜桃28瓶、3元/瓶、共计84元,2.58L/瓶的蜂蜜芒果共计100瓶、3元/瓶、共计300元,2.58L满果粒共计32瓶、3元/瓶、共计96元,累计401瓶、货值金额1524元;执法人员对卖场成列架及销售系统进行现场检查,以上被涂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未陈列和销售,无违法所得。
1.罚款:金额75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涂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401瓶;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7500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4
3
庆阳富宏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我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庆阳富宏商贸有限公司二楼转角处存放有大量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和过期预包装食品。
1、没收涂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饮料401瓶,2、处以罚款75000元
7500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